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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馅饼”含陷阱,个人信息要保密!

钱塘检察 2024-03-19
 


“你好,张先生!我是XX证券客服,这边了解到您有股票方面的咨询,我们这里有内部股票消息,只需加入我们的微信群即可,不收取任何费用。”


不久前,张先生接到了这样的一通电话。竟有此等好事,莫非天上真能掉馅饼?既然不收取任何费用,张先生当即爽快答应。很快他便被拉入了一个股票消息微信群。


在被拉进微信群的日子里,张先生几乎每天都能收到微信群内“专家”、“大师”发布的荐股消息,每次消息一发出来,立刻有人跳出来吹捧,还附上了股票盈利截图。张先生忍不住也下了手,可他跟着买了几次,非但没盈利,还屡屡遭遇滑铁卢。


这不禁让张先生产生了怀疑。回想起来,自己从未在XX证券开过户,可那通自称某知名证券公司客服的电话,为什么一上来就知道自己是股民呢?那么自己的电话和身份信息,他们是如何获知的?带着这些疑惑,张先生选择了报警。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经过严密侦查,公安机关抓获了李某等人,迅速侦破了该案。



2020年11、12月间,李某为牟取利益,向上家获取目标客户电话号码及微信群二维码,再经徐某转发给余某。余某、毛某安排人员以“某知名证券公司客服”、“某某证券”等名义拨打上述手机号码,纠缠对方索要微信号,拉进事先建立的各个微信群中,并统计在群里待满一定时间的人员手机号码、微信号码、微信昵称等个人信息,返销给上家获利。


2021年3月2日,公安机关以李某等4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移送起诉。区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李某等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予以贩卖,侵犯了不特定公民的个人信息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开展相关调查核实工作。


经诉前公告程序,未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22年6月16日,区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向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李某、徐某、余某、毛某共同承担赔偿损失17万余元的民事责任。法院判决支持了该诉讼请求。


检察官提醒


公民手机号、微信号等个人信息,需经过实名申请和认证后才能使用,是公民个人与外界交流沟通的重要工具;上述号码结合其他信息能够锁定特定自然人信息,记录个人通信信息、关联个人财产信息,与个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直接相关。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日益严峻。与信息泄露相伴的垃圾短信、骚扰电话、精准诈骗等日益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财产甚至生命安全,严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注重养成良好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掌握基本的个人信息保护知识和防护技能。不要随意向他人透露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密码及其他个人隐私信息,如遭遇个人身份信息泄露,可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供稿:楼淑瑜

编辑:楼婉莹



钱塘区人大新湾代表小组定向视察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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